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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您是新創或集團公司,準確且合規的過敏原標示對所有食品生產企業都至關重要。Eurofins 歐陸食品檢驗憑藉精準分析、專業諮詢與豐富經驗,為您降低風險、滿足法規要求、鞏固消費者信任。
食物過敏事件逐年增長,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威脅。
聯安預防醫學機構研究團隊分析2016年1533筆慢性食物過敏檢測大數據後發現,國人十大過敏食物排行依序為蛋白、小麥、花生、螃蟹、蜂蜜、牛奶、奇異果、杏仁、牡蠣、芝麻。而根據英國2018年的統計數字,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數較2017年增長40%,反映市場對食品過敏原與標示不良的擔憂。
對患者而言,接觸過敏原在幾分鐘之內可能導致嚴重過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此外,食物不耐症如乳糖不耐症、麩質不耐症和乳糜瀉等症狀也在增加,後者也是歐洲最常見的遺傳病。對食物過敏或食物不耐症患者來說,必須嚴格避免過敏原或引起反應的食物。因此,食品製造商必須完整標示成分、添加物與交叉污染風險,並遵守各國政府規定,確保消費者安全。
德國漢堡的 Eurofins Analytik GmbH,以及法國南特的 Eurofins Biologie Moléculaire France 是 Eurofins 集團網絡中專責過敏原分析的能力中心。我們的客戶因此能夠享有:
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7年8月21日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由原本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 6 項及其製品調整為下列 11 項,如下:
| ✔ 甲殼類及其製品 | ✔ 芒果及其製品 | ✔ 花生及其製品 |
| ✔ 芝麻及其製品 | ✔ 牛奶、羊奶及其製品 | ✔ 蛋及其製品 |
| ✔ 大豆及其製品 | ✔堅果類及其製品 | ✔ 使用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等 |
| ✔ 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但由穀類製得之葡萄糖漿、麥芽糊精及酒類,不在此限。 | ||
| ✔ 魚類及其製品:但由魚類取得之明膠,並作為製備維生素或類胡蘿蔔素製劑之載體或酒類之澄清用途者,不在此限。 | ||
在美國,2004年食品過敏原標籤和消費者保護法案(FALCPA)規定,如果食品含有“過敏原”,必須在配料表中以英語清楚地列出:
| ✔ 花生 | ✔ 木本堅果 | ✔ 牛奶 | ✔ 蛋 |
| ✔ 小麥 | ✔ 黃豆 | ✔ 魚 | ✔ 貝類 |
在歐盟,第1169/2011號法規要求所有以下過敏原必須在食品包裝上明確標示:
| 植物過敏原 | ||
| ✔ 含有麩質的穀物 | ✔ 花生及其製品 | ✔ 羽扇豆及其產品 |
| ✔芥末及其製品 | ✔ 芹菜及其製品 | ✔芝麻及其製品 |
| ✔大豆及其產品 | ✔ 堅果(如杏仁,榛子,核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堅果,開心果,澳大利亞堅果或昆士蘭堅果 | |
| 動物過敏原 | ||
| ✔ 牛奶及其製品(包括乳糖) | ✔ 魚及其產品 | ✔ 雞蛋及其產品 |
| ✔ 軟體動物及其產品 | ✔ 甲殼類及其產品 | |
| 類過敏原 |
| ✔ 二氧化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