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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CPD、3-MCPD 及縮水甘油酯 (GE) 可能在油脂精製過程中產生,因其潛在健康風險 (尤其對嬰幼兒),受到嚴格法規管制。歐陸食品檢驗協助您保障產品品質與安全。
3-單氯丙二醇 (3-MCPD)、2-單氯丙二醇 (2-MCPD) 與縮水甘油 (Glycidol) 是食品在高溫加工過程中生成的污染物,常以酯化物的形式存在,即 3-MCPDE、2-MCPDE 與縮水甘油脂肪酸酯 (GEs)。
對我們的健康有何影響?
這些酯化物進入人體、經消化後可能釋出游離態的 MCPD 與縮水甘油。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 已將縮水甘油列為 2A 級 (很可能對人類致癌)、3-MCPD 列為 2B 級 (疑似對人類致癌),長期攝取亦可能影響腎臟功能,因此備受各國關注。
如何進入食物?
當含有脂肪與含氯物質的食材經 200°C 以上高溫加工時便會生成,其中又以植物油脂精煉過程中的高溫脫臭步驟為主要來源。
高風險食物有哪些?
以精煉植物油脂為大宗,尤其是棕櫚油含量最高;此外,使用精煉油脂製成的食品,如嬰幼兒配方食品、抹醬、乳瑪琳、烘焙與油炸食品、醬油及調味製品等,也屬需要留意的品項。
除標準檢測外,Eurofins 歐陸食品及飼料檢測還提供:
歐盟
歐盟自 2018 年起針對精煉油脂、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陸續訂定縮水甘油酯(GEs)與 3-MCPD/ 3-MCPDE 限量;現行規範已整併至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3/915(食品污染物限量統一法規),對植物油脂、油脂及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類別的縮水甘油酯(GEs),以及「3-MCPD 與 3-MCPDE 之總和」訂有最高限量。
台灣
台灣於《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原已針對「醬油及以醬油為主之調味製品」與「嬰幼兒配方食品」訂有 3-MCPD/ GEs 限量。衛福部並自民國 113 年(2024)1 月 1 日起新增「食用油脂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之限量規定,同時對供生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副食品的食用油脂加嚴管理。
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限量(以縮水甘油/ 環氧丙醇計)
| 食品類別 | 限量(μg/kg) |
| 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幼兒配方食品(粉狀販售) | 50 |
| 同上(液狀販售) | 6.0 |
| 市售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之植物性食用油脂、魚油及海洋生物油脂 | 1000 |
| 供生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之植物性食用油脂、魚油及海洋生物油脂 | 500 |
隨著法規日益嚴格,油脂與相關製品業者更需主動掌握產品中的 3-MCPD、2-MCPD 與 GEs 含量。歐陸食品檢驗提供完整的檢測方案,可依歐盟公告標準及台灣(TFDA)方法進行分析,協助您確保產品符合各國市場的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