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環芳香烴 (PAHs)、苯駢芘 (BaP) 分析

多環芳香烴是環境與加工污染物,可透過乾燥、煙燻、烘烤或環境暴露進入食物鏈。部分多環芳香烴為已知致癌物,受到嚴格管控。歐陸食品及飼料檢驗協助您高精度識別與定量分析多環芳香烴碳氫化合物。

認識多環芳香烴碳氫化合物 (PAHs)

多環芳香烴碳氫化合物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 是由兩個以上苯環稠合而成的有機化合物家族,其中多種被認定具有致癌性與基因毒性,加上高持久性與廣泛的環境分布,使 PAHs 成為食品安全管理中最受關注的污染物之一。常見於油脂、煙燻、燒烤及加熱食品中。當煤炭、燃油或其他有機物質 (如:菸草、肉) 燃燒不完全時就會形成。

 

食物中的多環芳香烴從哪裡來?

環境來源:
多環芳香烴 (PAHs) 主要是由有機物質如木材、油、動物油脂等的不完全燃燒過程所形成。多環芳香烴難溶於水,難以揮發,也不易降解,容易吸附在飛灰、煤煙等有機微粒上,隨著車輛廢氣、煤炭與石油加工等排放進入空氣、土壤與水體。當含 PAHs 的微粒沉降至水域,會累積於淡水或海洋沉積物中,形成大面積的水源污染貯存庫並持續釋放。濾食性貝類 (如淡菜、牡蠣) 特別容易累積 PAHs 污染微粒;而農作物的多環芳香烴污染程度,與栽種地域和附近環境的排放源 (交通、電廠、工業區等) 密切相關。

加工來源:
一些食品加工過程如煙燻、烘乾/乾燥、油炸、燒烤、焙烤和烘焙也會產生多環芳香烴。植物油中的多環芳香烴,多半是由植物種子在乾燥過程中與燃燒廢氣接觸所污染的。

 

兩個關鍵指標:苯駢芘 (BaP) 與 PAH4

多環芳香烴涵蓋數百種化合物,實務上無法逐一檢驗。因此各國法規皆採「指標物質」的管理方式,選出具代表性的少數化合物,以其含量推估整體污染程度。

  • 苯(a)駢芘 (Benzo[a]pyrene, BaP) / 苯駢芘:毒理資料最完整的 PAHs,經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 列為Group 1 / 一級致癌物,長期作為 PAHs 污染的指標物質。
  • PAH4:包含苯(a)駢芘 (Benzo[a]pyrene, BaP)、苯(a)駢蒽 (Benz[a]anthracene, BaA)、苯(b)苯駢苊 (Benzo[b]fluoranthene, BbF)、崛 (Chrysene) 四種化合物。為2008年由歐洲食品安全局 (EFSA) 提出的總和指標,能更完整反映實際污染狀況。

 

苯駢芘 (BaP) / 苯(a)駢芘造成的健康風險?

  • 致癌性:一級致癌物-人類確定致癌因子苯(a)駢芘。長期吸入或接觸,罹癌的風險顯著增加;動物實驗結果引發肺、氣管、咽喉、肝、淋巴組織、皮膚、血管肉瘤等癌症。
  • 基因毒性:造成 DNA 損傷,可能引發基因突變與癌症發展。
  • 器官毒性:長期暴露可能損害肝臟、腎臟與呼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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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陸食品檢驗 PAHs、苯駢芘 (BaP) 檢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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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fins 在德國擁有2間有機污染物能力中心 (Competence Centre for Organic Contaminants) 長期投入食品與飼料的 PAHs 分析,累積跨基質、跨法規的實務經驗。從單一指標快篩到完整污染圖譜,我們能依產品特性與目標市場,包括歐盟、美國等市場,為您規劃最合適的檢測組合。

為什麼需要定期監控?

苯駢芘與 PAHs 是明確的有害污染物。一旦超出法規限量,產品即不符合規範、無法合法販售,可能面臨下架回收與商譽損失。將 PAHs 納入定期品管監測計畫,是降低合規風險最務實的做法。

Eurofins 的全球實驗室網絡持續投入研發,開發並驗證新的分析方法,同時每日追蹤科學進展與各國法規變動,確保為客戶提供最即時、最符合現況的檢測服務。

無論您是食品製造商、油脂業者、進出口貿易商或通路品牌,歡迎與我們聯繫,了解更多多環芳香烴 (PAHs)、苯駢芘 (BaP)檢測服務。

諮詢專線: 📞02-77283858 #6610 ✉️ SalesFTTW@tw.eurofinsasia.com

相關法規規範

【臺灣】
台灣對多環芳香烴採雙軌管理:苯(a)駢芘 (BaP) 為強制限量,PAH4 則為自主管理的監測指標。

一、強制性規範:《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台灣食藥署TFDA參考歐盟標準,自 2019 年起針對苯駢芘 (BaP) / 苯(a)駢芘訂定2~10 μg/kg之限量,涵蓋油脂、蔬果、肉品、水產、嬰幼兒食品至膳食補充品等多元類別。

食品類別 限量(μg/kg)
直接供食或供加工使用之油脂 (不含可可脂) 2
煙燻肉及煙燻肉製品 2
燒烤肉及燒烤肉製品 (供最終消費者) 5
煙燻魚肉及煙燻水產製品 2
雙殼貝類 (新鮮/冷藏/冷凍) 5
煙燻雙殼貝類 6
可可豆及其製品 (以可可脂含量為基準) 5
香蕉片 2
乾燥香草植物、乾燥香辛植物 10

二、指引性規範:《降低食品中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含量之作業指引》
食藥署針對同屬 PAH4 的另外三種物質—苯(a)駢蒽 (BaA)、苯(b)駢苊 (BbF)、崛 (Chrysene) 訂有 PAH4 總和之監測指標值,提供食品業者作為製程管控與自主品管的參考依據。

※提醒:PAH4 在台灣目前非強制限量,而是自主管理指標;但在歐盟已是法定限量。出口導向業者需同時符合兩套標準。

 

【歐盟】
現行規範: Regulation (EU) 2023/915

歐盟現行以苯(a)駢芘 (BaP) 與 PAH4 總和雙指標並行管理,兩者皆須符合限量才屬合規。受規範食品類別包括:

類別 品項
煙燻製品 煙燻肉品及肉製品、煙燻水產製品、煙燻雙殼貝類
油脂類 食用油脂、椰子油
可可與飲品 可可豆及其製品、可可纖維及其製品、植物性沖泡飲品粉末(即溶咖啡除外)
乾燥植物原料 乾燥香草、乾燥香辛料(荳蔻與煙燻辣椒屬除外)
水產品 雙殼貝類及特定肉類、魚類製品
嬰幼兒食品 嬰兒配方、較大嬰兒配方、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食品與加工穀物類副食品;嬰幼兒特殊醫療用途食品
膳食補充品 含植物、蜂膠、蜂王乳、螺旋藻及其製劑之產品
其他 香蕉脆片

煙燻香料另有專法:Regulation (EU) 2065/2003 針對煙燻香料訂定苯(a)駢芘與苯(a)駢蒽之最大限量。

歐盟早期以苯(a)駢芘作為多環芳香烴的唯一指示成分(1881/2006/EC)。2008年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指出單一指標可能低估風險,建議改採 PAH4 總和;其後歷經多次修正並擴增受規範品項,最終於2023年整合為 Regulation (EU) 2023/915,即現行統一規範。

 

【美國】
美國聯邦層級未對一般食品訂定 PAHs 或苯(a)駢芘的法定限量,而是透過環境監測標準與風險評估基準進行管理:

  • 美國環保署 EPA:1980年代列出 16 種多環芳香烴同類化合物 (EPA-PAH),作為環境監測的主要分析範圍,至今仍廣泛應用於土壤、水質與污染來源評估;飲用水中苯(a)駢芘之最大污染物濃度訂為 0.2 μg/L。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未訂定市售食品限量,僅針對受漏油污染海域的水產品訂有「關注值(Levels of Concern)」,例如魚類之苯(a)駢芘關注值為 35 μg/kg,作為開放採捕與後續風險判斷的依據。

核心服務

  • 食品、飼料及原料中 PAH4 多環芳香烴定量分析
  • 可擴展檢測範圍:苯(a)駢芘、歐盟 16 種 PAHs、美國EPA 12 種 PAHs、25 種 PAHs 多環芳香烴全套項目等
  • 針對食用油、嬰幼兒食品等特殊基質,提供超低定量極限 (LOQ) 高敏度檢測
  • 採用 GC-MS/MS、LC-GC-MS 及 HPLC-FLD 先進驗證方法,符合歐盟法規要求
  • 符合 ISO 17025 認證標準檢測
  • 快速報告週期
  • 可出具多語言檢測報告
  • 客製化採樣策略與監測計畫
  • 檢測結果可與歐盟限量標準及企業內控指標進行比對判定
  • 煙燻香料及煙燻、燒烤與烘烤產品的專項多環芳香烴檢測

進階服務

除了常規 PAH 分析,我們亦提供多項配套服務:

  • 製程評估,以降低乾燥、煙燻或烘烤過程中的 PAH 生成量
  • 土壤、空氣及包裝材料等環境介質的 PAH 污染檢測
  • 食用油脂與脂肪類產品中多種有機污染物組合監測
  • 針對複雜或新型食品基質的客製化檢測方法開發
  • 為企業品保與法規人員提供相關訓練與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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